关于开展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告
各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广大市民: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5〕33号)要求,为做好我市轮作休耕项目实施工作,现开展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申报相关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或个人。
(二)申报条件
根据《广东省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省下达我市开展耕地轮作试点面积0.03万亩任务,其中稻稻紫云英面积不少于三分之一,项目资金4.5万元。通过实施稻稻油、稻再油等轮作模式,在稳定双季稻、油料面积的同时,积极开展冬种紫云英专用绿肥种植,进一步提高耕地地力和种植收益。
项目实施地块要求于2025年内在同一地块开展稻稻油、稻再油、稻稻紫云英等粮油、绿肥轮作(即种植稻-稻-油料/紫云英,稻-再生稻-油料/紫云英),其中全市紫云英种植面积不少于100亩。
二、补助标准及用途
市农业农村局将按省下达资金额度及任务,并结合镇街申报推荐项目情况综合制定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150元/亩。对开展轮作休耕的实施主体进行直接补助,实行先种后补,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实施区“耕、种、施、防、收”等各个环节以及相关物化投入。
三、申报时间和方式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或个人可任选以下一种方式进行申报:
(一)线上申报
相关申报组织或个人于2025年7月11日至7月15日可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zwfw.dg.gov.cn/dgecsp/#/guide/c584e895-7c0e-431f-b340-c3d0cfea0db6)点击“申报入口”进行线上申报;或打开“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东莞市”,在首页点击“企莞家”平台入口进入平台,点击“我要享政策”菜单,搜索“轮作休耕项目”,进行线上申报。逾期将不接受申报,且未提交申报的不予补报。
(二)线下申报
相关申报组织或个人于2025年7月11日至7月15日(星期二)17:00前到任一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申报。逾期将不接受申报,且未提交申报的不予补报。
四、申报材料
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
五、申报流程
(一)发布通知。
(二)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可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申报或前往任一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材料。
(三)初审。镇街(园区)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及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组织人员现场勘察,出具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申报材料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四)审核。市农业农村局对镇街(园区)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农业农村局确定拟补贴对象名单。
(五)公示。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各镇街提交的项目申报表,综合推荐确定项目承担主体,并进行公开公示。承担项目镇街应与辖区内实施主体签订协议书(一式三份,市、镇、实施主体各保留一份),明确实施面积、补贴资金、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
(六)拨付。市农业农村局在审核备案协议后下拨项目资金。镇街根据实施主体项目完成情况,按规定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实施主体。资金发放方式要根据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简称“粤财扶助”平台)的建设工作方案和惠民惠企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要求,纳入“一卡通”管理,2025年资金原则上要通过“粤财扶助”平台拨付。
六、联系方式
(一)申报业务咨询:
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电话:0769-22830852。
(二)系统使用咨询:
“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电话:0769-12345(转3)。
附件: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申报表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