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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期动物疫病防控提示

发布时间:2025-06-20 12:00:31 来源: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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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汛期是动物疫病的易发期,特别是发生洪涝灾害后,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炭疽等自然疫源性疫病容易发生和流行。为做好汛期动物防疫工作,应重点强化以下应对措施。

  一、加强监测排查

  密切关注所在地防汛形势,研判动物疫情发生风险,强化防控措施。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后,要加强风险监测,及时研判受灾地区动物疫病发生和发展态势,做好防范措施,降低疫情风险。加大自然疫源地、高风险区域畜禽排查力度,发现异常情况要快速反应、及时处置、迅速上报。

  二、做好应急准备

  制定应急方案和技术规范,确保灾后有序开展防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消毒剂、防护用品、疫苗、驱虫药等应急物资储备充足。严格落实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值班制度,出现突发状况,按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置。

  三、夯实免疫基础

  针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要及时对新补栏畜禽、免疫抗体水平不达标畜禽进行补免。发生洪涝灾害后,根据疫病风险发生情况,可对畜禽进行一次紧急免疫。在炭疽老疫区,要排查牲畜炭疽免疫情况,确保牲畜处于有效免疫保护状态。

  四、做好消毒灭源

  在疫情高风险地区,要对畜禽养殖圈舍、运输车辆、屠宰场点、无害化处理厂、畜禽交易市场等开展预防性消毒。洪涝灾害后,对受水淹的圈舍、食槽、畜禽用具、运输工具等进行彻底消毒,过水区域要排水清污后再进行消毒;发生畜禽死亡的养殖场户,消毒时要选择高效消毒剂,提高使用浓度,增加消毒次数。对蚊蝇幼虫的孽生场所,要及时清除积水或填土覆盖。

  五、严格无害化处理

  指导受灾地区及时打捞收集死亡畜禽,按要求转运至无害化处理场进行集中处理。不具备集中处理条件的,要转运至无害化处理暂存设施或合理选择深埋地点,规范做好暂存和深埋处理,严防病原外溢和污染环境。无害化处理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穿戴防护用品,在血吸虫病疫区,应避免接触疫水,必要时涂擦防护油膏。

  六、强化宣传指导

  充分利用各单位官方网站、抖音、微信、微博等平台宣传汛期动物防疫知识,提高养殖场户风险防范意识,对出现突然死亡、天然孔出血、血液呈酱油色且不易凝固、尸僵不全、腹部膨胀等症状的动物,坚决不宰杀、不食用。要指导养殖场户做好圈舍加固、防汛排滂等应急准备;加强饲养管理,提高畜禽抵抗力;保持饲料清洁、干燥,防止霉变;强化媒介昆虫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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