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东莞市推动都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奖补项目(涉渔部分)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农林水务局、各园区社会事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东莞市推动都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奖补办法〉的通知》(东农农〔2023〕60号),做好2024年东莞市推动都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涉渔部分)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纳入此次申报的项目类型包括:
(一)渔业过冬棚补贴;
(二)设施渔业项目建造补助;
(三)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评选奖励;
(四)水产良种体系建设补助;
(五)水产良种场评选奖励;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水产养殖的组织或个人;
(二)持有有效水域滩涂养殖或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或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
(三)申报对象土地承包合同租期或场所使用日期至少覆盖到2025年12月31日。
三、申报程序
申请人在2024年11月15日前到所在镇街(园区)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报,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5)。
四、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园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东莞市推动都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奖补办法》的宣传、指导,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将项目申报内容、主体、条件、奖补标准、联系方式等申报指南信息在当地予以公开。
(二)各镇街(园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本镇街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对所属镇街申报的项目进行初步考察、全面审核、择优筛选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必须对上报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合规性负责。
(三)市疫控中心要加强对镇街申报奖补项目的指导工作,提前介入对拟申报项目的可行性、合规性、成熟度进行审查,扎实推进财政奖补项目前期工作。
(四)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报送各镇街(园区)农业农村部门。各镇街(园区)农业农村部门进行初审,出具初审审查意见,连同《2024年推动都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奖补项目(涉渔部分)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6)在11月30日前上报市农业农村局渔业资源保护与发展科(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69-22830836)。
附件:1. 渔业过冬棚补贴申报指南
2. 设施渔业项目建造补助申报指南
3. 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评选奖励申报指南
4. 水产良种体系建设补助申报指南
5. 水产良种场评选奖励申报指南
6. 2024年东莞市推动都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奖补项目(涉渔部分)申报汇总表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