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的通知
各镇街农林水务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农〔2024〕181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保障粮食安全生产资金(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通知》(粤财农〔2024〕187号)有关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组织申报
各镇街要积极发动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申报补贴资金,于11月14日前录入如下补贴系统:
1、广东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2021-2026),登录网址:http://210.76.75.39:2018/GouZBT2021To23_Fromal;
2、广东省农机报废补贴辅助管理系统(2021-2023),登录网址:http://210.76.75.39:2018/bf。
二、申报所需资料
(一)《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告知承诺书》、购机发票复印件、人机合影图片各一式两份,相关表格在系统完成信息后打印。
(二)购机者身份证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土地(鱼塘)承包合同或双方租赁协议复印件各一份。
(三)与购机者(组织)名称一致的银行账号。
(四)《东莞市2025年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申请汇总表》电子版。
三、有关要求
各镇街要做好补贴政策宣传和解释,做好受理和审核工作,严格审查申请者提交的资料,组织人员实地勘察申请者的购机情况,确保资料真实准确,并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按时将申报所需资料报送我局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
附件:东莞市2025年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申请汇总表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