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东莞市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产品验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市水产品快速检测技术能力水平,充分发挥产品验证对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质控的重要参考作用,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我中心将组织有意向参与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的企业开展检测产品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东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本次验证工作,并具体负责检测产品验证技术的方案制定、报名、结果统计分析和样品的制备、发放等工作。
二、现场验证方案
(一)验证项目
(二)验证结果反馈
验证结果按假阴性率、假阳性率、阳性样品检出率、样品检测用时等参数反馈给各验证单位和全市各镇街农技中心。
(三)盲样制备
用于验证的盲样可由实际样品、阴性加标样品等组成。
每个待测目标成分收集的盲样数10份,包括具有代表性的不同基质阴性实际样品和阴性加标样品,并尽可能增加代表性阳性实际样品数量。
(四)现场验证方式
参验企业自行选择符合验证项目参数的快速检测产品,并自行准备验证试验所需的所有仪器设备、辅助设备、试剂试液、实验耗材等。
(五)试验人数与时间
参验企业独立完成验证实验;每个参验企业参加现场验证试验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中途不得换人);30个待测样须在120分钟内完成所有试验。
(六)验证试验规则
1.所有参验企业同时进行现场验证试验,检测完成后及时向现场工作人员报告并记录检测时间。
2.通过抽签决定参验企业编号及试验样品,现场验证试验人员按抽签编号入座。
3.检测结果填写“阴性”或“阳性”。
(七)其他要求
1. 参验企业现场验证所用的快速检测试剂盒,试验结束后当场封存备查。
2. 参验企业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填写《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产品验证报名表》,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dgyyjd@163.com。联系人:彭先生,电话:0769-22008183。
3. 参加验证单位应为产品生产企业或获得生产企业授权,现场验证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 报名时间:发布日期起至2024年11月25日止。
附件: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产品验证报名表
东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