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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东莞市农业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入库委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5 09:59:18 来源: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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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我局计划组建新一届农业评委会专家库,现公开征集专家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委会设置

  新组建的农业评委会将负责开展我市农业技术人才(包括农学、园艺、植物保护、土肥、畜牧、兽医)、农业工程技术人才(包括农业机械化、水产、农业资源环境、热作、农业信息工程、农产品加工与检验)和乡村工匠生产应用类别荔枝种植技术、荔枝加工技术专业人才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二、入库委员的条件要求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职称评审工作,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四)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中级职称3年以上或取得副高级职称1年以上。

  (五)身体健康,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至离退休时间一般不少于3年;除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的院士、“广东特支计划”等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和行业紧缺人才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不再作为入库专家人选。

  (六)专业技术人才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库人选。公务员不建议作为专家库人选。

  三、入库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评审委员在职称评审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1. 对职称评审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2. 对申报者的评审权、表决权;

  3. 符合相关条件的,获得相应的劳务报酬;

  4.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评审委员在职称评审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1. 经评委会办公室在专家库中抽取参加评审的委员应准时参加评审会议,认真开展评审工作,不得借评审之机压制、打击报复、诬陷职称申报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干预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

  2.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科学公平,按评审程序开展评审工作;

  3. 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评审中需要保密的有关事项,不得泄露评审专家名单、评审讨论内容和表决情况;

  4. 遵守回避纪律、廉洁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获取不正当利益。

  四、委员入库的程序

  (一)本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要求填写和准备有关材料提交给工作单位。包括:

  1. 《东莞市职称评委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附件1)原件1份。

  2.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A4纸上)1份。

  3. 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4. 职称证书网上查询结果截图1份(通过“东莞社保”微信小程序或访问“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广东省省本级专业技术网上申报系统”查询)。无法通过上述渠道查询的请提供《评审表(表二)》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原东莞市乡村工匠生产应用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重新组建前的原东莞市农业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在库委员,如申请入库,需按本文件要求重新提交材料。

  (二)单位推荐

  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填报的内容和资料进行审核汇总报送,具体包括:

  1. 在《东莞市职称评委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附件1)“推荐单位意见”处加具意见和公章,并根据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主管部门在“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处加具意见和公章。

  2. 汇总本单位申请入库情况,填写《东莞市农业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申请入库人员名册》(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

  3. 报送本单位申请人员的相关材料,其中:

  (1)农学、园艺、植物保护、土肥、生产应用类别荔枝种植技术、生产应用类别荔枝加工技术专业的纸质版推荐材料(含附件1、附件2,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网上查询结果截图)报送至东莞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办公室(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绿色路100号现代农业科技园内东莞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三楼A307室,收件人:马小姐,电话:0769-23668601),同时将纸质推荐材料的扫描版以及附件2的Excel版发送至电子邮箱:kjk23668623@163.com。

  (2)畜牧、兽医、农业机械化、水产、农业资源环境、热作、农业信息工程、农产品加工与检验专业的纸质版推荐材料(含附件1、附件2,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网上查询结果截图)报送至东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科(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绿色路133号市农检大楼三楼305室,收件人:梁先生,电话:0769-23166321),同时将纸质推荐材料的扫描版以及附件2的Excel版发送至电子邮箱:512036632@qq.com。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

  (三)确定评委会专家委员

  我局将根据政策规定的条件和人数,按照行业和单位分布的合理性,择优确定入库专家委员人选,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769-22830856)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核准备案有效期3年。

  (二)评委会组建单位有权对专家库中不能履行职责的评审专家进行调整。


  附件:1. 东莞市职称评委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

             2. 东莞市农业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申请入库人员名册


附件下载:
  • 附件1:东莞市职称评委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doc
  • 附件2:东莞市农业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申请入库人员名册.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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