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农林水务局(社会事务局):
为推进我市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计划于2024年建设2个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建设项目。有关项目承建单位由各镇街(园区)推荐申报,我局择优选取。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性质。从事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工商登记的法人主体(不包括在建或已建成的国家、省级建设项目),正常生产经营3年以上,租赁合同距到期年限在2年以上。
(二)申报单位主要生产经营产品。包括蔬菜、水果、食用菌、养殖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禽蛋等食用农产品。
(三)申报单位实施追溯管理。纳入“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开展全程追溯及信用评价管理,年度登记省平台中的完整追溯链条数500条以上和信用评级A级以上。
二、申报要求
请各镇街(园区)农业农村部门认真组织申报,经审核后以镇街(园区)为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申报表和营业执照、租赁合同复印件等)。相关申报材料,请加盖公章后,将纸质扫描版(PDF)连同电子版(WORD),于2024年9月5日前通过OA系统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邮箱。逾期未报或未盖公章者,不予受理。我局将适时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和单位进行评审。
三、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期为2年,承建单位要落实好以承诺达标合格证为载体的可追溯信息登记,通过“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记录和传递,推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全链条追溯管理,配合市镇两级农业部门开展示范推广和经验交流等活动。
四、建设资金及用途
我局拟拨付每个建设项目资金5万元,两个建设项目共10万元,作为项目建设配套资金,其余项目建设资金由承建单位自筹,配套资金主要用于开展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设备及耗材购置、劳务费用、人员培训、宣传资料印制等生产经营日常性费用。
附件:东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建设项目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