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脱贫人口身份信息查询申报的指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优化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执行流程的通告》(2024年第5号,以下简称2024年第5号通告)要求,由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为广东省纳税人提供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下简称“脱贫人口”)身份信息查询服务,脱贫人口及招用脱贫人口的企业在广东省享受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脱贫人口身份证明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按照省文件要求,自2024年第5号通告印发之日起,东莞市人民政府经济协作办公室不再受理脱贫人口身份信息查询业务,招用脱贫人口的东莞企业及在莞脱贫人口如有查询需求,请按照2024年第5号通告的操作指引进行查询业务办理。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业务咨询电话:020-37289043
相关链接:
1.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优化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执行流程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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