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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2 15:40:18 来源: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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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农林水务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农〔2023〕197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部分单列管理资金(农机购置补贴等4项)的通知》(粤财农〔2023〕218号)有关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组织申报

  申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其中:第一阶段请于4月26日前录入“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2021-2023)”(网址:http://210.76.75.39:2018/GouZBT2021To23_Fromal)、“广东省农机报废补贴辅助管理系统(2020-2023)”(网址:http://210.76.75.39:2018/bf);第二阶段请于10月25日前录入系统。

  二、申报所需资料

  (一)《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告知承诺书》、购机发票复印件、人机合影图片各一式四份。相关表格在系统完成信息后打印;(二)购机者身份证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土地(鱼塘)承包合同或双方租赁协议复印件各一份;(三)与购机者(组织)名称一致的银行账号;(四)《东莞市2024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申请汇总表》电子版。

  三、有关要求

  各镇街要积极发动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申报,做好补贴政策宣传和解释,做好受理和审核工作,严格审查申请者提交的资料,组织人员实地勘察申请者的购机情况,确保资料真实准确,并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按时将申报所需资料报送我局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

 

  附件:东莞市2024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申请汇总表


附件下载:
  • 东莞市2024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申请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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