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东莞市荔枝高接换种和低效果园改造项目(第三批)立项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镇街(园区)农林水务局(社会事务局),市农技办、市农科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荔枝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农农〔2022〕56号)和《关于下达荔枝高接换种和低效果园改造面积任务的通知》(东农农函〔2023〕9号)要求,我局组织评审小组对相关镇街(园区)上报的荔枝高接换种和低效果园改造项目进行了审核评审,原则同意12个镇街68个项目3561.4亩申报改造计划、内容及用途。现下达补助项目立项计划及名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督促项目实施
请有关镇街(园区)农业农村部门根据立项计划及名单组织辖区内项目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改造计划、内容及用途等要求,抓紧组织推进项目实施,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项目改造内容。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现场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项目承担单位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改造项目任务、技术措施和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按要求完成改造任务。
二、认真组织镇级验收
项目实施完工后,由申报单位向镇街(园区)农业农村部门提出验收申请。请有关镇街(园区)农业农村部门对照项目改造计划、内容及用途等要求,成熟一批验收一批,认真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镇级验收,出具初步验收意见。验收材料包括项目改造完成情况、改造档案、发票(其中高接换种项目无需发票)、改造前中后对比照片等。
三、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我局负责组织验收小组对通过镇级验收的项目进行市级验收。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等方式,由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将补助资金拨付至项目申报镇街(园区)财政,由镇街(园区)财政拨付资金至项目申报单位。
四、加强日常指导服务
市级指导服务组采取集中指导服务和日常指导形式,督促调查了解各镇街(园区)立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梳理进度缓慢或不能按期完成改造的原因,参与项目的审核验收等工作。请各镇街(园区)加强沟通协调,主动与指导服务组做好对接工作,工作过程中,如遇特殊问题,及时反馈协调解决。
附件:1. 2023年东莞市荔枝高接换种和低效果园改造项目(第三批)立项名单
2. 东莞市荔枝高接换种或低效果园改造项目验收意见书
3. 指导服务组人员分组安排表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