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资金的通知
有关镇街农林水务局:
根据《东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现将2023年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扶持资金50万元(资金安排详见附表)。农民合作社要严格按照批复项目内容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各有关镇街农林水务局加强对农民合作社项目扶持资金使用资金的指导和监督,督促各农民合作社按项目合规使用资金,并于2023年8月31日前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台账和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
二、此项资金列入“农林水事务-农业-农村合作经济(2130124)”一般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和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附件:2023年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社扶持项目资金)安排表
附件
2023年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社扶持项目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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