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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22年省级预算(畜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8-19 18:04:29 来源: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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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饲料生产企业行政许可,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局申请2023年省级预算-畜牧业转型升级资金,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审核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农函〔2018〕627号)《关于印发<关于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东财〔2016〕117号)等规定,为做好饲料生产企业行政许可,我局向省申报2023年饲料生产许可现场审核饲料专家评审费用。2023年,预计需申请换证饲料企业12家,每一饲料企业需3名饲料专家进行现场评审,所需经费50640元。

  二、项目名称

  畜牧业转型升级

  三、申请补助资金规模

  申请2023年省级预算畜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50640元,安排用于饲料生产企业行政许可,组织专家开展现场评审。

  四、建设内容

  2023年,预计需申请换证饲料企业12家,每一饲料企业需3名饲料专家进行现场评审,所需经费50640元。通过组织专家开展现场评审,规范饲料生产企业行政许可,依法依规核发《饲料生产许可证》。

  五、实施地点

  东莞市

  六、主管部门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七、实施单位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八、项目绩效目标

  完成2023年全市12家饲料生产企业行政许可现场审核工作,依法核发《饲料生产许可证》,规范饲料生产行为,确保饲料产品质量安全。

  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19日至2022年8月25日。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受理单位: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八楼畜牧兽医科

  邮政编码:523000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69—22830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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