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整治涉渔“三无”船舶专项行动的通告
为有效维护海上生产作业秩序,坚决防范渔业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市政府决定即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由农业农村、海洋综合执法、公安、海警、海事等部门和相关镇街(园区)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清理整治涉渔“三无”(无船名船号、无船籍港、无船舶证书)船舶专项行动。现通告如下:
凡在我市范围内拥有涉渔“三无”船舶的单位和个人,于2022年6月30日前,按照有关规定到所在镇街(园区)办理登记或自行拆解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逾期未登记或自行拆解的,由各沿海、沿江相关镇街(园区)及相关执法部门依法采取扣押、罚款、没收拆解等行政措施。
对拒绝、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鼓励和欢迎社会各界踊跃举报涉渔“三无”船舶及相关违法犯罪行为,我们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举报和监督电话:东莞市清理整治涉渔“三无”船舶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769-85716862。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东莞市清理整治涉渔“三无”船舶
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6月7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