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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评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12 08:59:53 来源: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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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21年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一、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实施了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开的行政许可事项之外的行政许可事项的。

  二、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三、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公开的咨询电话无效或无人接听,接听但不能做到一次性告知,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四、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五、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许可,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六、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七、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八、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工作人员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或单位提供的。

  九、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十、没有必要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或采取事后监管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十一、行政许可事项不能实现“最多跑一次”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市行政审批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东莞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

  情况报告

  举报电话:22830332(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来信地址:东莞市鸿福路199号东莞市民服务中心

  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审批协调科

  邮    编:523099

  电子邮箱:szsj@dg.gov.cn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11日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按照《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切实做好2021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审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

  1、2021年市本级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落实情况。一方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放权强市”改革的工作部署,认真做好事权调整。2021年4月,新增“非主要农作物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1项许可事项。同年5月,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执业兽医注册等2项行政许可后续工作的通知》要求,取消“执业兽医师注册”和“跨省引进种用、乳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检疫审批”2项许可事项。调整后共有行政许可82项(子项)。市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调整后的事项制定局权责清单,实施权责清单目录动态管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办事指南。另一方面,积极推进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市农业农村局签订委托协议委托镇街实施的行政许可共28项(子项)。为更好地推动镇街顺利承接委托事项,帮助镇街提高政务业务水平,确保事权改革做到“放好权、接好权、用好权、管好权”,1月,分片区召开农业政务服务专题调研座谈,积极听取镇街的意见和建议,为镇街顺利承接事权提供指导;5月,举办全市农业政务服务培训,指导各镇街农业政务工作人员共130人进一步熟悉业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

  2、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实施情况。基于政务服务实施清单的调整和下放事权的变化,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市一体化平台等系统完成所有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编制工作,确保各政务事项要素齐全、准确、规范。指导各镇街(园区)开展农业系统政务服务事项的标准化工作,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全市范围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办理。

  3、2021年市本级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落实情况。2021年出台《东莞市农业农村局中介服务采购工作制度》(东农农〔2021〕46号),进一步规范局机关采购中介服务的行为。严格按照工作制度和《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粤办函〔2020〕332号)的要求,规范选取中介服务机构,委托其开展必要的行政管理工作。

  (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

  4、事项办理情况。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82项行政许可事项均已进驻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所有事项均可实现网上办理。同时,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均已进驻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其中,全流程进驻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事项达62项,占所有许可事项的76%;已进驻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但未实现全流程进驻的事项20项,占所有许可事项的24%,未实现全流程进驻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需在屠宰场或养殖场现场对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检疫,办理量大,有专门出证业务系统,且该出证系统暂未能与市一体化平台进行对接。二是涉及船员、渔船管理的19项许可事项,需由位于虎门镇新湾渔港内的市渔政支队办理,一方面是方便渔民和渔业企业就近办理,另一方面仍需使用国垂系统出证,目前国垂系统还没能对接市一体化平台。除了上述20项事项外,其余62项事项均纳入综合窗口办理,纳入综合窗口办理率达76%。

  5、事项办结情况。据统计,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含委托镇街办理)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申请量达4571135宗(含不予受理155宗),办结量为4570980宗,办结率达100%,不存在超期办结的情形。市农业农村局办理量最多的行政许可事项是“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已委托各镇街办理,2021年办理量达4567308宗,占市农业农村局所有许可事项办理量的99.9%,平均每天办理1.25万宗。东莞是畜禽产品消费大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主要是针对每天消费的畜禽及其产品进行检疫出证,检疫人员多是晚上在屠宰场值守,全年365天不间断检疫,切实保障全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6、公开公示情况。市农业农村局行政82项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已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局网站和“i莞家”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发布。对于审批结果,除了“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以外,市农业农村局其余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结果均按规定在“双公示”网站上公开发布,占所有事项的98.8%。未公开审批结果的事项1项“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由于每天办理量超过1.2万宗,该业务系统和局网站数据对接工作尚未完善,手动上传数据难度大,故暂未对外公布办理结果。下来,要逐步完善技术手段,努力做好两个平台之间的数据对接。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7、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情况。为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先后制定了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制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2021年东莞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等一系列监管制度,对种子、农药、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动物诊疗经营、生猪屠宰等各类许可经营活动开展监督检查;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查处举报投诉。

  8、开展监管情况。2021年全市累计出动农业执法人员45939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6139家次,检查、检验渔船共2390艘次,办理案件79宗,罚没金额48.7292万元。涉嫌犯罪移交公安机关案件(线索)18宗。全年没有发生监管失职事故情况。

  9、创新监管方式情况。运用“互联网+监管”的模式,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和监管方式创新,落实监管责任,以更高效的监管促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府管理转向宽进严管。借助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市协同监管信息化系统,建立以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为特点的“双公示”监管机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协调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推进规范执法。

  (四)创新和优化服务情况

  10、提高服务质量情况。近年来,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行政许可程序规定,建立健全了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承诺办结等优化服务制度;制定了行政许可责任追究规定,对办理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纳入政府效能监管范畴;还制定了简政强镇实施工作方案,明确行政许可办理流程,指导各镇街农业部门顺利实施市农业农村局委托事项,更好地服务当地群众和企业就近办理业务。

  11、优化办理流程情况。市农业农村局对标省厅的标准化办事规范,进一步优化我市农业政务服务流程,推动群众市内通办,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提高群众办事满意度。一是继续推行“就近办”。依托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通过“窗口前移”的方式,实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实行“全市窗口统一收件、市直部门统一审批、按需流转至镇街(园区)统一出证或邮递出证”的模式,使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办理业务。二是继续推行“一次办”。大力推行“不见面审批”。依托“i莞家”公众号平台,市农业农村局所有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均可通过“微信下单——上门收件——结果邮寄”的形式办理,实现企业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办理政务服务事项。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共101项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除特殊情况外,实现“最多跑一次”比率达到100%。三是做好“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利用审批”案例流程优化。该项许可每年办理量较大,超过2000宗。我们将该事项当作案例加以剖析和研究,以“小切口”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大变化”,务求让企业群众真切体会到政府优化服务的获得感。

  12、精简办事材料情况。一方面推动政务服务“四免”工作,简化办事手续。全面清理证明事项,简化申请材料,包括能通过政府共享平台核验的无需申请人提供(如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能够由农业系统核发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如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实行告知承诺制,如“兽药经营许可”事项中对从业人员的资历证明等证明材料,以申请人的“承诺”代替“证明材料”,简化企业群众办事的手续。另一方面深入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市农业农村局“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兽药经营许可(中、化药类)”和“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核发”等3个事项纳入全市“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范畴,推行告知承诺制,实现提速办证。2021年9月,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东莞市农业农村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在农业领域21个涉企经营事项(含上述3个试点事项)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明确了具体办证流程和加强后续监管的工作要求,并在全市范围内对改革措施进行宣传解读。2021年5月起改革至12月底,以动物诊疗许可为例,全市新增办理65宗动物诊疗许可证,同比增长283%,改革给这个行业带来了活力,企业群众的改革获得感逐步增强。

  13、缩短办事时限情况。加大压缩办理时限力度。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继续推行行政许可“减时间”、“减跑动”、“即办件”服务(简称“两减一即”)。“减时间”,办结时限压减率为94.96%;“减跑动”,100%事项实现零跑动;“即办件”占比达100%。“两减一即”指标的优化,促使农业政务服务迈上了新台阶,企业群众办事更加便利、高效,满意度更高。

  二、取得成效

  14、实施效果。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农业领域21个涉企经营事项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12月《广东省东莞市农业农村局探索推行告知承诺制 实现提速办证》的典型案例成功入选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地方农业农村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典型经验汇编》,是广东省唯一一个入选的地级市。同时,市农业农村局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精简行政审批办事材料,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市农资市场秩序逐渐规范,农业、渔业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逐步提高。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超过99%,在强化疫情防控的同时实现全市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15、服务对象对事项办理的满意程度和咨询、投诉举报办理情况。市农业农村局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能,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尤其是2020年以来实行“不见面审批”制度后,企业和群众办事减少了跑动次数,大大提升了企业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涉及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暂无收到举报投诉,全年未出现违规办理行政许可的情况。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近年来,我市的农业政务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农业政务服务事项类别多、专业性强,工作人员要主动加强学习和培训,多与上级部门和市有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争取业务上获得更多的指导和帮助。二是网办模式有待进一步宣传推广。2021年开展“证照分离”和“一照通行”改革,目的是使企业群众办事通过网办形式更加便捷高效。但截至目前,企业群众对网办模式接受度还不高。下来,市农业农村局须进一步加强宣传和推广力度,简化流程,耐心引导企业群众实施网上办理,切实加大企业群众办事便利的体验感。

  四、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及有关意见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二)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适时调整权责清单,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基本要素,完善办事指南,确保网上公布事项具有统一规范,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指导和培训镇街按统一规范完成收件受理和审查发证等工作,引导工作人员树立服务群众的宗旨意识。稳步推广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和电子印章应用。

  (三)强化监督管理,优化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模式,充分利用政务数据优势,开展智慧监管,提高监管的合法性、规范性、公平性。在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中,动态梳理通用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动态完善清单内容,实时录入监管数据。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涉企信息公示管理工作,充分利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等系统实施有效监管,积极指导和督促镇街开展宣传引导、巡查监管和信息上传等工作,加强审批后续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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