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市财政农机购置累加补贴的通知
各镇街农林水务局:
按照《关于印发〈东莞市农业局 财政局 海洋与渔业局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农〔2017〕51号)工作要求,现开展申报2022年市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农机类)累加补贴工作。请各镇街将符合我市补贴条件,且获得2021年度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农户,提交《东莞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承诺书、购机发票复印件各一式两份,请于2022年5月27日(星期五)前报将相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我局。
附件:1. 东莞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
2.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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