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大朗、清溪、樟木头、常平和谢岗镇农林水务局:
根据《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贯彻〈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东农农〔2020〕34号)有关规定,近期我局拟组织开展2021年“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工作安排
(一)镇级初验。各有关镇街农林水务局要组织辖区内的项目承担单位(详见附件1)做好实施情况总结工作,相关内容可参考附件2《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参考格式)》,并于3月28日前完成自查验收工作。
(二)市级抽验。在镇街组织验收的基础上,我局将于近期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抽验,具体检查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验收内容。验收内容包括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建设任务完成情况、项目管理情况和项目实施成效等。
(二)材料报送要求。请各镇街于3月28日前将《项目实施情况总结》连同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报送我局(OA邮箱: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相关佐证材料包括项目建设有关图片、合同、发票、支付凭证等(除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外,其余材料仅需提供复印件,原件由实施主体自行保存)。
附件:1. 2021年市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清单
2. 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参考格式)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21日
附件1
2021年市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清单
附件2
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参考格式)
一、项目执行情况
对照项目实施方案、相关文件,检查项目的实施是否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是否按照计划时间完成项目建设内容,是否发生变更及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等。
二、资金使用情况
对照项目实施方案,检查各项支出是否对应相关工作计划,是否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使用专项资金。
三、项目管理情况
检查是否对项目实施过程做了相关的记录(如照片、视频等),是否安排人员跟进管理相关实施情况,项目单位是否建立了管理制度。
四、项目成效情况
检查项目实施主体是否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预期效益对已完成项目的资金使用效果进行评价;项目单位的效益评价意见是否实事求是、有无依据或是否可行;项目是否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实现了项目目标。
五、问题与建议
既包括具体项目的问题和建议,也包括对“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工作的问题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