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东莞市农业技术推广管理办公室2021年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示范项目实施组织的公告
为大力推进水稻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提升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实现“虫口夺粮”保丰收目标,东莞市农业技术推广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农技管理办”)计划2021年采取“购买社会服务”“以奖代补”的方式,在本市实施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示范项目,现公开征集实施该项目的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接受符合条件的统防统治组织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2021年4月8日起,至2021年4月14日止。
二、报名条件及遴选依据
(一)报名条件: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专业化服务组织,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备完善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作业服务合同和田间作业操作规范,自觉接受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和监督,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科学合理使用农药。
(二)遴选考量因素:按照统防统治组织备案及评级情况、作业能力(经培训的飞手数量、植保无人机数量)、响应我市3日内飞防服务需求的能力和条件、在莞飞防服务水平(作业经历及质量)等。
三、报名资料
(一)2021年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示范项目实施组织报名表。
(二)统防统治组织法人证书复印件。
(三)从业人员信息及相应培训证书、植保无人机型号及数量。
(四)飞防服务情况及其他证明材料(如飞防服务经历、用药情况、图片等)。
四、项目内容及基本要求
(一)实施组织在2021年东莞市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示范项目示范点开展植保无人机防治水稻病虫害作业,对其作业费用按照18元每亩次进行奖励。
(二)计划早造水稻奖励5000亩次左右,晚造水稻奖励2000亩次左右。同一地块全年奖励作业费不超过3次,其中早稻奖励作业费不超过2次。
(三)实施组织与水稻种植户要签署服务合同,并将约定的飞防服务内容、农药使用方案写入合同,合同款中除奖励金部分由合同双方自行结算支付。
(四)参与项目的水稻种植户自行准备足量的适宜飞防的农药或者向实施组织购买农药进行飞防,选取的农药要合法合规,优先选择国家和广东省推广的飞防药剂,可参考《2019年广东省主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药剂推荐名单》。
(五)从报名的统防统治组织中遴选2到4家作为项目实施组织,按照每一家组织占实施组织的在莞日作业能力比例,初推荐其与示范点进行对接。实施组织与水稻种植户自由缔约,报备纳入市农技管理办2021年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示范项目实施计划后,应用植保无人机对水稻病虫害进行飞防,作业结束后将服务台账资料(包括服务合同、作业地块飞行轨迹和面积统计截图、三方见证书、注明时间地点的作业照片)报市农技管理办。市农技管理办组织验收后,对纳入计划的飞防作业费进行奖励,向实施组织拨付奖励金。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受理单位解释为准。
受理单位:东莞市农业技术推广管理办公室
地址:东莞市莞城金牛路38号 电子邮箱:dgzbk@163.com
联系人:席生
联系电话:0769-22501631 传真:0769-22388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