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商渔船监管中心”职责 不断加强开捕后渔船安全巡查执法工作
为夯实开捕后渔船渔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推动落实涉渔“三无”船舶“动态清零”目标,开渔以来,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上码头、登渔船、巡海面,持续强化休渔开捕后的执法监管,严厉查处非法捕捞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我市渔业生产秩序持续稳定向好,确保渔民渔船顺利出海、平安而归。
进一步强化海上巡航执法。紧盯开捕后关键时期,第一时间召开2024年海洋伏季休渔执法暨清理整治涉渔“三无”船舶执法工作总结会,联合东莞海警局召开滨海湾新区海洋执法协作第三季度工作会议,及时总结梳理工作情况和经验做法,安排部署下一步渔船执法监管工作重点。与此同时,不间断开展海洋伏季休渔开捕后续执法巡查暨打击涉渔“三无”船舶行动,加大对滨海湾新区、虎门镇、长安镇、沙田镇、麻涌镇等重点海域,以及商渔船出航重点水域的巡查力度,严查涉渔“三无”船舶、渔船进出港未按规定报备、渔船职务船员“人证不符”、配员不足或超员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利用无人机灵活、高效、覆盖范围广等特点,在重点时间段进行空中监控,对海上违法行为予以迅速、精准打击。开捕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96人次、执法船艇19艘次、执法车辆5辆次,渔船海上作业安全有序。
进一步强化渔船执法监管。为及时掌握开捕后渔港及渔船安全运行情况,开捕后每天组织执法人员在新湾渔港、先锋渔港开展全覆盖安全检查,主要检查渔港灭火设备是否按要求配置,以及在港渔船的船舶证书、船舶标识、船员配备和通信导航设备等情况,并逐一排查安全隐患,落实闭环整改到位。同时,依托“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统一管理平台”系统实施24小时监控巡防,随时确保每一艘渔船的实时、精准定位和动态跟踪。8月16日以来,开展渔港渔船安全检查6次,检查渔船73艘次,排查并完成整改渔港渔船安全隐患2项。
进一步强化渔船安全宣传。在执法巡查过程中,广泛宣传渔业法律法规、渔船休渔安全常识和典型执法案例,督促船东船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渔船进出港报告,定期检查维护渔船安全状况,引导船主船员知法、懂法、守法。还结合近期东莞辖区强对流雷暴天气、短时大风多发情况,提醒渔民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保持船载北斗、AIS等通导设备在线状态,严格落实渔船“不安全、不出海”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时刻注意安全作业。
来源: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