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到我市开展督导检查
为致力于“海上新广东”建设,进一步服务海洋强省发展,根据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关于提升海洋综合执法能力 服务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文件精神,近日,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海洋行动处检查组一行4人赴莞开展用海项目“执法+服务”督导检查工作,东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主要领导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到深江铁路用海单位进行实地督导,深入了解深江铁路海底通道工程项目的用海基本情况及施工进展,对项目用海需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规政策问题给予指导,并向用海方、施工方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介绍典型涉海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引导用海方、施工方依法依规用海。期间,检查组还认真听取了东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近期开展用海项目监管的情况汇报,对支队的工作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继续做好“执法+服务”文章,进一步做实做细服务用海企业工作。
下一步,东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将继续强化“执法+服务”模式,围绕我市参与“黄金内湾”建设重要节点的新使命,主动对接用海单位,全力服务用海项目建设,持续开展海上执法巡查,为服务我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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