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财政支农资金管理 助力乡村振兴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近年财政支农资金在强化基层治理、推动共同富裕、促进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规范支农资金管理,确保扶持政策显效,市农资办把完善支农资金管理作为提升集体资产管理、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今年3月修订出台了新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制度,从三方面精准施策,使支农资金管理更适应新形势需要。
拓宽明确管理范围 扫除管理“盲点”
针对日常审计检查中发现新形势下部分支农资金性质如何、如何管缺乏明确指引等问题,新制度在原有管理范围的基础上,将近年陆续出现的土地增值收益分成、税收奖励、选举费补助、产业升级奖补等众多资金全部纳入财政支农资金管理范围,扫除了支农资金管理“盲点”,更好的满足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需要。
细化明确分类用途 疏通使用“堵点”
针对基层普遍反映的一些资金用途不明不敢用、依据不足难利用等问题,新制度按照资金性质将所有财政支农资金归纳为土地增值收益分成、影响当期损益支农资金、购建资产(设施)或补贴公益公共开支(干部薪酬)支农资金三大类,并对三类支农资金用途作了逐一明确,便于资金的有效利用,充分发挥其杠杆撬动功能,促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如土地增值收益分成,要求按集体土地款用途使用,并可按需按规发放土地款个人分配,在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为我市推进土地收储、城市更新助力;影响当期损益支农资金,可用于相应增加集体当期相关经营收入或补贴经营开支,有利于消除短期影响,激励引导集体经济高质发展。
严格规范收支核算 紧抓关键“要点”
为确保支农资金依规使用、规范管理,新制度紧抓资金管理关键环节。要求将土地增值收益分成纳入“土地款专户”管理,其他两类资金统一纳入“财政支农资金专户”管理,并对三类支农资金的收支、核算等程序分别作出具体规范。通过从操作细节层面上严格要求和细化指导,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各项资金各司其职、各尽其用,发挥其助力乡村振兴的最大效能,让资金的“拨款人”放心、“用款人”安心。
来源:市农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