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多措并举保障春节期间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为响应市委市政府有关倡导群众留莞过年的号召,确保群众“菜篮子”农产品稳产保供的同时,我市农业农村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落实生产主体责任。由局分管领导带队对全市各镇街开展节前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督查。深入推进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加强对生产经营主体的检查督促,对30多家农产品企业、生猪(牛羊)定点屠宰企业进行飞行检查,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落实禁限用药规定、休药期、生产记录、产品上市自检制度;组织各镇街督促各农业龙头企业、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菜篮子”基地、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完善质量安全生产控制流程,完善生产记录档案,落实自检制度,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化解和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努力确保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是加强巡查检查。对种植、养殖过程中质量安全管控不规范、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对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中发现问题的主体开展了随机抽检和飞行检查。我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开展2021年春节期间肉类及其制品专项整治联合行动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强化日常巡查检查,加大监督抽查频次和力度,保障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据统计,专项行动以来共出动执法(工作)人员898人次,开展执法检查135次。检查农资经营企业、农产品生产基地477家次,巡查发现、取缔疑似私屠滥宰窝点数5个。坚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与日常执法监管结合,依法严厉查处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私屠滥宰等违法犯罪行为。落实属地责任,通过加强市镇两级执法力量上下联动,以高压态势对生猪私屠滥宰等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有效打击。
三是加强监测预警。针对我市节日期间集中上市的重点产品蔬菜、草莓、生猪及其产品、水产品等农产品加大抽检力度,在生产基地开展抽样检测,定量检测抽样662批次,快检抽样批11572次,经检测合格率均在99%以上。 此外,组织各镇街开展对我市农业休闲观光点的草莓等果蔬产品进行了农药残留检测,全力保障市民休闲采摘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