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有效助推乡村产业振兴
2020年,我市按照国家、省市的工作部署和局重点工作思路,不断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开展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认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共培育发展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42家,其中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4家,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26家;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208家,其中国家级、省级、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分别为1家、7家和13家;培育发展家庭农场101家,其中省级、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分别为13家、22家。2020年发放市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家庭农场奖补等各级财政扶持资金1300多万元。随着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越来越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崛起,进一步激发了农业农村发展新动力、新活力,为高质量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打下坚实的基础。
着眼培育农业龙头,增强产业带动和产品供应
2020年以来,我市组织到期监测的3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参加国龙监测,积极物色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省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有针对性地加强培育指导,对照创建条件引导企业完善提升,不断提高申报质量。最终,东莞市太粮米业有限公司等3家到期国龙全部通过监测,广东顶鑫农业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被认定为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广东华记蔬菜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被认定为东莞市农业龙头企业,农业龙头企业队伍不断发展壮大。近年来,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在市内外乃至全国联结带动农户发展农业生产,在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和保障我市主要农产品有效供应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我市农业龙头企业资产总值超过200亿元,经营收入232亿元,2020年我市农业龙头企业通过订单农业、技术指导、优惠供应生产资料等方式预计在全国带动农户超过14万户,带动农户增收超过4亿元。此外,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为湖北疫情严重地区捐款捐物的同时,克服困难及时组织复工复产,全力保障我市粮食、生猪、蔬菜、家禽、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供应,确保了全市主要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与全国水平基本保持一致。
着眼农业绿色发展,树立产业转型“新典型”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积极扶持农民合作社,因地制宜探索不同的专业合作社模式、把合作社办得更加红火”的指示精神,我市紧紧依托特色产业,从示范创建、资金扶持、规范建设、品牌打造等方面大力推进农民合作社发展,认真总结农民合作社的典型经验和案例,其中,厚街桂冠荔枝专业合作社以“全产业链发力,多措并举助推荔枝产业升级”为主题,入选农业农村部发文向全国推介第二批47家全国农民合作社典型案例(走绿色发展道路,推动产业升级类别);厚街新围新荔荔枝农民专业合作社被《中国农民合作社》杂志以“凝心聚力合作共赢创品牌”为标题,重点介绍了该合作社成立后在品种引进、技术指导、理念更新、统一销售等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让荔枝树成为广大成员的“摇钱树”。该2家合作社作为我市荔枝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带头人,均在促进荔枝产业绿色发展和提质增效,帮助当地农户增收致富方面发挥着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有力地推动了产业振兴。截至目前,全市已先后培育农民合作社208家,其中,2020年新增近20家;全市农民合作社总经营面积超过3万亩,入社人数超过4000人。
着眼农业特色发展,推动家庭农场双提升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发展的指示精神,加快推动家庭农场数量质量双提升,引导家庭农场加快推进适度经营规模,实现更佳经营效益。2020年以来,我们重点抓好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发展成功经验做法的总结推广,进一步强化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各级家庭农场数量实现大幅度增长。2020年,全市新认定市级家庭农场20家,省、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9家、8家。近年来,我们注重鼓励个性化发展,推动家庭农场立足我市产业特色,创新发展思路,尤其是支持家庭农场参与“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等项目建设;实施综合经营,配套产品采摘、耕作体验、田园观光等项目,切实推动家庭农场数量和经营效益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