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三季度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公示
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间,东莞市农业农村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24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发现共有4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违法使用孔雀石绿、黄胺嘧啶行为,经调查取证,已对相关单位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共计人民币0.55万元,相关养殖水产品1847.12千克已进行无害化处理,已无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相关水产养殖单位名单如下:
违法水产养殖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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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间,东莞市农业农村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24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发现共有4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违法使用孔雀石绿、黄胺嘧啶行为,经调查取证,已对相关单位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共计人民币0.55万元,相关养殖水产品1847.12千克已进行无害化处理,已无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相关水产养殖单位名单如下:
违法水产养殖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