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间,市农业农村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69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发现共有1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违法使用孔雀石绿行为,经调查取证,已对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共计人民币0.2万元,相关养殖水产品280千克已进行无害化处理,已无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相关水产养殖单位名单如下:
违法水产养殖单位名单
序号
水产养殖单位全称
所在地
备注
1
陈金旺养殖场
东莞市常平镇漱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