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中农(水产品)罚〔2023〕1号 | 涉嫌使用国家禁用渔药及其化合物一案 | 梁初平 | / | 梁初平 | 经调查,你养殖场在《东莞市动物疫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报告》(编号:WT23-278)样品罗非鱼中地西泮检测值为5.59μg/kg,不符合标准要求≤0.5μg/kg,判定为不及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和《广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使用国家禁用的渔药及其他化合物的,或者使用人用药品,超剂量、超范围使用渔药,使用过期渔药的,或者违反渔药休药期规定的,或者使用含有违禁药物的水质改良剂和底质改良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水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不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予以监督销毁;并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决定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伍佰元(¥500元)。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没款 |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2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