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洪农罚决〔2023〕5号 | 涉嫌使用人用药品,超剂量、超范围使用渔药,使用过期渔药,或者违反渔药休药期规定一案 | 罗景波 | / | 罗景波 | 经调查,你(单位) 超剂量使用渔药,与检测样品同批次的草鱼和鳊鱼未销售,社会危害较小。以上事实有 1.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渔业技术推广部《检验检测报告》(编号:2023/SW/0008)1份;2.农业农村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检验报告》(编号WT23-230)1份;3.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渔业技术推广部《检验检测报告》(编号:2023/SW/0009)1份;4.农业农村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检验报告》(编号WT23-231)1份;5.罗景波身份证复印件1份;6.现场检查(勘验)笔录2份;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样单2份;7.广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不留样声明1份;8.询问笔录2份;9.现场照片6张。 | 根据《广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使用国家禁用的渔药及其他化合物的,或者使用人用药品,超剂量、超范围使用渔药,使用过期渔药的,或者违反渔药休药期规定的,或者使用含有违禁药物的水质改良剂和底质改良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水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不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予以监督销毁;并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的规定。 本机关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做出如下罚款: 罚款伍佰元整(¥500元)。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没款 |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