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谢农(农药)罚〔2023〕2号 | 涉嫌经营假农药案 | 赵旭辉 | / | 赵旭辉 | 2022年8月5日被东莞市农业农村局抽样检测的“啶虫脒”农药,经检测,检出未经登记的倍硫磷成分,属假农药。 | 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农药)》第7项,适用情形“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裁量标准为“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420元,并处罚款5000元,罚没款合计人民币伍仟肆佰贰拾元整(¥5420.00)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没款 |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1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