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塘农(农药)罚〔2023〕001号 | 使用禁用农药一案 | 邓江望 | / | 邓江望 | 本单位于2023年2月8日对你在种植的四垄菠菜中使用了农药乐果、氧乐果一事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在塘厦镇莆心湖社区中心一路蔬菜生产基地对种植的四垄菠菜使用了农药乐果、氧乐果。以上事实有 1.《现场检查笔录》;2.《询问笔录》;3.《不合格农产品检测报告移送书》(〔2023〕001号);4.《抽样取证凭证》;5.《检验检测报告》;6.检查照片。等证据证实。 | 依据 《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项“农药使用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农药使用者为个人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使用禁用的农药” 的规定,同时综合考虑你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参照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农药)第13项 ,确定你的违法行为适用 “首次发现该违法行为的”情形。 罚款人民币500元。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没款 |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