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沙农(水产)罚〔2022〕 01号 | 涉嫌使用国家禁用的渔药以及其他化合物案 | 黄志辉 | / | 黄志辉 | 2022年4月29日,收到东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检测报告》(监督抽检)线索称:沙田镇杨公洲村周洪有(林根有)养殖场在3#+4#塘养殖的罗非鱼样品被检测出隐色孔雀石绿1.95μg/㎏(限量值≤0.5μ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涉嫌违反了《广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使用国家禁用的渔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渔药以及其他化合物”规定。经查,该养殖场的责任人为黄志辉,当事人涉嫌违反《广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使用国家禁用的渔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渔药以及其他化合物”规定。 | 《广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使用国家禁用的渔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渔药以及其他化合物”的规定。”的规定,根据你(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本机关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对水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罚款伍仟元(¥5000元)。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没款 |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8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