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桥农(农药)罚〔2022〕 1号 | 使用禁用农药案 | 吴锦雄 | / | 吴锦雄 | 经调查,你生产的番薯叶,在2022年4月12日进行执法抽检时,被检出含有三唑磷(0.16mg/kg),高于标准要求(≤0.05),判定为不合格。 | 根据你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粤农农规[2020]10号)(农药)第13项规定,你的违法行为属于从轻处罚裁量档次。因此,本机关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使用禁用农药的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圆整(¥600元)。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没款 |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