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塘农(农药)罚〔2022〕 2号 | 使用禁用农药一案 | 苏建高 | / | 苏建高 | 根据塘厦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R22A0049)显示,该批丝瓜含有禁止在蔬菜上使用的农药毒死蜱(0.049mg/kg),不符合标准要求≦0.02mg/kg,判定为不合格。 | 根据《东莞市农业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农药)》第12项规定,本案符合违法程度“轻微”一档。因此,本机关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使用禁用农药的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圆整(¥500元)。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没款 |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