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朗农(动诊)罚〔2021〕 1 号 | 王利根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 王利根(东莞市大朗大宠爱动物诊所经营者) | 92441900MA53AWLL61 | 王利根 | 王利根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情况属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六十二条“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的规定,当事人立即停止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1590元,处罚款12000元,罚款合计壹萬叁仟伍佰玖拾元整(¥13590.00元)。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没款 |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