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道农(农药)罚〔2022〕1号 | 陈灿标未按农药标签标注的使用方法、剂量、使用技术要求使用农药一案 | 陈灿标(东莞市道滘镇昌平村草莓园种植者) | / | 陈灿标 | 当事人在种植法兰地草莓过程中,未按农药标签标注的使用方法、剂量、使用技术要求使用农药。 | 《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农药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使用农药,不得扩大使用范围、加大用药剂量或者改变使用方法”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210元,并处罚款800元,罚没款共计人民币壹仟零壹拾元(¥1010元)。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没款 |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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