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三季度农业行政处罚案件情况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东农(农药)罚〔2015〕 17号 |
钟润文销售假农药产品案 |
钟润文(东莞市中堂利农化肥经营部经营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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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润文 |
销售假农药产品 |
依照《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没收当事人库存的3瓶假农药和违法所得850元,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4250元),罚没款合计5100元。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没款 |
东莞市农业局 2015年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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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东农(农药)罚〔2015〕 18号 |
钟润文销售假农药产品案 |
钟润文(东莞市中堂利农化肥经营部经营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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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润文 |
销售假农药产品 |
依照《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没收当事人库存的13瓶假农药和违法所得624元,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3120元),罚没款合计3744元。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没款 |
东莞市农业局 2015年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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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东农(农药)罚〔2015〕 21号 |
尹焕彬销售劣质农药产品案 |
尹焕彬(东莞市竂步彬记农药销售店经营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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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焕彬 |
销售劣质农药产品 |
依照《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3300元,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16500元),罚没款合计19800元。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没款 |
东莞市农业局 2015年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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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东农(种子)罚〔2015〕 24号 |
江灵荣违法经营劣种子案 |
江灵荣(东莞市横沥荣记菜种店经营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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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灵荣 |
违法经营劣种子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没收劣种子960包和违法所得13.6元,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68元),罚没款合计81.6元。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没款 |
东莞市农业局 2015年6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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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东农(种子)罚〔2015〕 25号 |
何汝祥违法经营劣种子案 |
何汝祥(东莞市石碣全农化肥店经营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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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汝祥 |
违法经营劣种子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没收违法所得1746元,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8730元),罚没款合计10476元。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没款 |
东莞市农业局 2015年6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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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东农(肥料)罚〔2015〕 29号 |
东莞一翔液体肥料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肥料产品案 |
东莞一翔液体肥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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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克纬 |
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肥料产品 |
依照《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并处人民币30000元的罚款。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没款 |
东莞市农业局 2015年9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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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厚农(农药)罚〔2015〕 1 号 |
尹松根销售假农药产品案 |
尹松根(东莞市厚街合利化肥农药店经营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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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松根 |
销售假农药产品 |
依照《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没收库存的“假农药1瓶和违法所得400元,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2000元),罚没款合计2400元。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没款 |
东莞市农业局 2015年6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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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碣农(肥料)罚〔2015〕1号 |
梁健波销售有效成分含量与登记批准内容不符的肥料产品案 |
梁健波(东莞市石碣联益农药化肥商店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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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健波 |
销售有效成分含量与登记批准内容不符的肥料产品 |
依照《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650元的罚款。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没款 |
东莞市农业局 2015年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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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寮农(农药)罚〔2015〕 2号 |
钟景芳销售假农药产品案 |
钟景芳(东莞市寮步利民农药化肥店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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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景芳 |
销售假农药产品 |
依照《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没收库存的21瓶假农药和违法所得150元,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750元),罚没款合计人民币900元。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没款 |
东莞市农业局 2015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