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农业局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东莞市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2016年广东省农业政策法规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提出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如下:
一、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进一步精简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办事流程,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继续提升办证服务质量。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着重抓好对受委托镇(园区)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确保承接事项顺利实施。
(二)推行权责清单制度
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在2015年制定并公布的权责清单的基础上,继续完善2016年权责清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奖励等各类事项,严格执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三)加强市场监管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完善农资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商事登记改革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配合做好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的管理工作。
二、健全行政决策机制
(四)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严格执行《东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东莞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公开听证等程序,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按照市有关要求,2016年底前,我局需制定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开展不少于1次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活动。
(五)加强合法性审查
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局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过局法规科和法律顾问的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合法性审查中的积极作用。
(六)严格决策责任追究
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制度,完善重大决策追究制度,切实做到“谁决策、谁负责”。
三、加强立法立规建设
(七)配合市政府开展相关立法工作
按照市法制局的要求,参与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的调研论证等工作。
(八)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严格执行《东莞市农业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的立规调研、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审议和统一发布等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出台的合法性。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九)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建设
完善市、镇两级农业行政执法管理,深入推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进一步理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和分工,优化执法人员配置。
(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培训制度,杜绝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制订农业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依法公开执法依据、执法职权、执法程序、执法结果,及时依法更新公示内容。完善登记立案、监督检查、调查取证、行政决定等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继续实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
(十一)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严格执行《东莞市农业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根据法律法规变化适时修订自由裁量标准,并向社会公开,减少执法随意性。
(十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严格执行《广东省农业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标准》,完善案件移送程序。加强与公安、检察部门的沟通协调,健全“两法衔接”协调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和案件交接机制。
五、完善矛盾化解机制
(十三)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依法配合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开展复议工作,依时办理行政复议答复,严格执行已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坚决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
(十四)依法办理行政诉讼案件
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积极开展行政应诉工作,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材料,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十五)依法办理信访事项
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广东省信访条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受理、调查核实和处理信访事项,按规定履行信访复查、复核职责,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完善信访案件目录和档案管理工作。
六、强化权力制约监督
(十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积极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推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简称“双公示”)。主动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公开政府信息,利用12345政府服务热线、网络问政平台、“阳光热线”直播室等途径与公众实现信息交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十七)自觉接受人大、司法和民主监督
依法执行人大的决议、决定。按时认真办结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自觉落实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落实人民法院、检察机关的司法建议。
(十八)完善政府内部监督
一是严格开展依法行政考评。依据全市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方案开展自查工作,针对考评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不断完善和改进,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大对行政执法主体及其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情况的监督力度,继续推行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三是建立健全法制监督工作机制,协调局系统各执法单位依法落实法制监督工作。四是加强对内部权力的制约。加强对公共财政资金、国有资产使用、项目建设等事项的监督管理,配合市开展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工作。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强化内部流程控制,有效防止权力滥用。
七、落实依法行政保障
(十九)健全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机制
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部署,及时调整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局领导班子通过局长办公会议或相关会议每半年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局每半年向市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同时通过局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二十)推进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
加强局系统法制机构建设,逐步配备法律专业人员,确保法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
(二十一)强化法治能力建设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提升行政机关队伍法治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