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莞市农业系统开展整治涉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农办(农林水务局),局系统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系统开展整治涉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农〔2014〕24号)和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关于东莞市落实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的通知》(东党廉〔2014〕1号)精神,我局制订了《东莞市农业系统开展整治涉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东莞市农业局
2014年4月2日
东莞市农业系统开展整治涉农领域侵害
群众利益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系统开展整治涉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农〔2014〕24号)要求和市政府纠风办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农业系统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市委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以维护农民利益为主线,以解决涉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为主要内容,突出工作重点,推进行风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为民务实清廉,为推动全市“三农”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力保障。
二、时间安排
2014年3月至12月。
三、对象范围
全市各级农业部门。
四、工作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4年3月至4月上旬)
1、调查摸底。各级农业部门对涉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调研,摸清侵害群众利益的具体表现。
2、制定方案。各级农业部门认真学习传达国家、省、市关于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行动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行动方案, 明确工作标准,细化责任分工。
3、宣传动员。各级农业部门要履行职责,按照上级和市有关整治涉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专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全面部署本镇街、本单位专项行动,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栏、网络等各种方式进行宣传发动,突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抓出成效。
(二)开展整治(2014年4月中旬至6月)
按照省农业厅《广东省农业系统开展整治涉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行动方案》提出的工作要求,把专项行动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点抓好5个方面,着力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
1、解决虚假申报材料、串通审核报批、克扣补贴存折等问题。(责任领导:李小帆、布润泉、罗其芳、卢炽根,责任科室:农村建设科、畜牧兽医科、种植业管理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经营管理科牵头负责,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农业技术推广管理办公室、市种子管理站、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所等有关单位配合)
2、加强涉农资金监管。(责任领导:罗其芳,责任科室:发展计划科牵头负责,各相关科室、单位配合)
3、加强涉农收费管理,纠正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规范筹资筹劳行为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防止变相增加农民负担。(责任领导:布润泉、卢炽根,责任科室:经营管理科、法规科牵头负责,各相关科室、单位配合)
4、加大农资打假力度,进一步净化农资市场。(责任领导:卢炽根,责任科室:法规科牵头负责,各相关科室、单位配合)
5、进一步理顺农村集体“三资”权属关系,建立健全镇级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责任领导:布润泉,责任科室:经营管理科牵头负责,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配合)
(三)监督检查(2014年7月至12月)
1、市农业局负责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及时处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省农业厅将对我市进行重点抽查,推动全市农业系统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3、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各有关部门正确履行职责。对整治工作领导不力、有风不纠、压案不查且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涉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是农业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落实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要结合今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重点抓好两项工作:一是省农业厅对我市开展整治涉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行动的内部评议工作;二是“阳光热线”上线工作。各级农业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贯彻执行。要提高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认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市农业局成立整治涉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张永忠任组长,党组副书记、调研员李小帆,副局长苏韩暖、布润泉、罗其芳,纪检组长王合英,总兽医师卢炽根任副组长,局纪检组(监察室)、法规科、发展计划科、种植业管理科、畜牧兽医科、经营管理科、农村建设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市场与经济信息科、科技教育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等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纪检组(监察室)。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我局的部署和要求,结合部门实际,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二)周密部署,严格落实。局各牵头负责科室要结合各自职能,按照整治内容,制定具体整治行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局专项行动的部署,制定本镇街本单位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局各牵头科室、下属单位分别制定的整治行动方案,于2014年4月15日前报市农业局纪检组,并于6月、9月、12月底前分别报送一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三)开展自查,及时整改。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整治涉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自查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措施加以整改,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和时限。
(四)狠抓整治,依法查处。各级农业部门对发现问题要敢查敢碰,对构成违法行为的要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