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考评内容及评价标准补充说明》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9年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考评内容及评价标准补充说明》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市属有关企业,各镇(街)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驻韶关、揭阳市及县(市、区)工作组:
根据市年度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度东莞市镇(街道)领导班子、市直单位、园区管委会工作考评方案及“单打冠军”〉等四份考评方案意见的通知》精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落实情况将作为逆向指标(最高扣10分),纳入有关市直有关部门、镇(街)2019年度工作评价内容,该项考评工作由我办负责。此前,我办根据《东莞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2018-2020年)》及省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地级以上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方案》等文件精神,起草了《2019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评分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了相关部门和镇街的意见,并根据相关部门的反馈意见作了修订。现形成《2019年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考评内容及评价标准补充说明》印发给你们。
附件:1、2019年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考评内容及评价标准补充说明
2、承担对口帮扶韶关、揭阳两市省定贫困村任务的有关单位名单
东莞市人民政府经济协作办公室
2019年12月26日
附件1: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考评内容及评价标准补充说明.xls
附件2:承担对口帮扶韶关、揭阳两市省定贫困村任务的单位、镇街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