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支出)的通知》(粤财农〔2025〕200号),现从“粤财农〔2025〕200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支出)的通知-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培训资金”中将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支出)资金2.7018万元下达你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资金用于2025年10月10日举办的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业务视频培训班有关培训费用,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三、其他事宜请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执行。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