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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MB2C9016XX/2025-00191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5-03-26
名称: 关于拨付2024年第四季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市级财政保费补贴的通知
文号: 东农农财〔2025〕5号 发布日期: 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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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2024年第四季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市级财政保费补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31  浏览次数:-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林业局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粤财金〔2024〕1号)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第四季度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市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拨付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第四季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市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合计139.663936万元,其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58.536608万元、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30.584753万元、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21.513505万元、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29.02907万元。

  二、保险公司作为承保机构,要认真做好保险的承保、查勘、理赔、宣传等具体操作和有关服务工作,及时上报查勘理赔情况,定期向市农业农村局通报保费资金的运作和赔付情况。

  三、保险公司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应单独建账,单独核算,据实列支专属费用,合理分摊共同费用,确保数据真实性,并接受市有关部门检查。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