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系统有关单位,各镇街农林水务局:
根据工作实际,现决定对《东莞市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农〔2016〕34号)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2日
备注:本规范性文件已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同意发布,编号:DGSNYNCJ-2024-074。
索引号: | 11441900MB2C9016XX/2024-00903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25 |
名称: |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废止《东莞市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文号: | 东农农〔2024〕86号 | 发布日期: | 2024-11-26 |
主题词: |
局系统有关单位,各镇街农林水务局:
根据工作实际,现决定对《东莞市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农〔2016〕34号)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2日
备注:本规范性文件已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同意发布,编号:DGSNYNCJ-2024-074。
主办单位: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0769-228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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