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农林水务局: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2023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规〔2021〕2号)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组织申报
申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其中:第一阶段请于4月20日前录入“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2021-2023)”(网址:http://210.76.75.39:2018/GouZBT2021To23_Fromal)、“广东省农机报废补贴辅助管理系统(2020-2023)”(网址:http://210.76.75.39:2018/bf);第二阶段请于10月20日前录入系统。
二、申报所需资料
(一)《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告知承诺书》、购机发票复印件、人机合影图片各一式四份。相关表格在系统完成信息后打印;
(二)购机者身份证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土地(鱼塘)承包合同或双方租赁协议复印件各一份;
(三)与购机者(组织)名称一致的银行账号;
(四)《东莞市2023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汇总表》电子版。
三、有关要求
各镇街要积极发动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申报,做好补贴政策宣传和解释,做好受理和审核工作,严格审查申请者提交的资料,组织人员实地勘察申请者的购机情况,确保资料真实准确,并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按时将申报所需资料报送我局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
附件:东莞市2023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汇总表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