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2〕189号)要求,结合上级部门考核任务和我局项目申报情况,拟从分配给我局的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2023年度东莞市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资金75万元。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 项目名称
2023年度东莞市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二、 实施地点
东莞市
三、 补助内容
推进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按照750元/亩的标准,对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实施补助。
四、 补助资金规模
拟安排2023年省级资金75万元
五、 本级主管部门、实施单位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六、 绩效目标
按照750元/亩的标准,对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实施补助,推动我市开展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面积1000亩,提升农田质量。
七、 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2月9日。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书面向我局反映。联系人:莫先生,联系电话:22832716,邮编:523000,联系地址:东莞市莞城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7楼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