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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MB2C9016XX/2023-00034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3-01-31
名称: 关于下达荔枝高接换种和低效果园改造面积任务的通知
文号: 东农农函〔2023〕9号 发布日期: 2023-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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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荔枝高接换种和低效果园改造面积任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01  浏览次数:-

各镇街农林水务局,松山湖城市建设局、滨海湾新区社会事务局:

  根据《广东荔枝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有关规定,省下达我市荔枝高接换种面积1.5万亩和低效果园改造面积3万亩。为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省下达的任务,参照上级的做法,现将有关任务分解下达给有关镇街(园区),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有关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任务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推动荔枝高质量发展工作,经市政府同意,近年来我市相继出台《关于印发<东莞市荔枝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农农〔2021〕28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荔枝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农农〔2022〕51号)等政策文件,支持荔枝高质量发展。其中,荔枝高接换种、低效果园改造是荔枝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项目,涉及面广、实施时间紧。前期,我局组织镇街(园区)自愿申报荔枝高接换种、低效果园改造,但积极性不高,总体效果不理想。2023年是推动荔枝高质量发展收官之年,根据省下达我市的任务情况,结合各镇街(园区)辖区内荔枝种植面积,我局制定并分解下达各镇街(园区)荔枝高接换种和低效果园改造任务〔详见附件1,对于申报面积超出市下达任务或无任务但提出申报的镇街(园区),由我局予以调剂解决〕。请各镇街(园区)务必要高度重视,按照“分期分批、先建后补”的原则,积极组织和指导项目申报实施。下来,我局拟将镇街(园区)完成荔枝高接换种、低效果园改造任务情况纳入有关年度考核的指标内容。

  二、落实资金,加大扶持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荔枝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农农〔2022〕51号)有关规定,各镇街(园区)要在用足、用好市级资金的基础,不折不扣落实配套资金,其中:

  (一)高接换种改造项目。市财政按照600元/亩的标准予以补助,镇街(园区)财政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予以配套,不足部分由承担主体自筹解决。本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包括:荔枝矮化、购买接穗和工具以及嫁接人工费等方面。本项目不得与广东省岭南荔枝特色产业集群项目重复补助。

  (二)低效果园改造项目。市财政按照1350元/亩的标准予以补助,镇街(园区)财政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予以配套,不足部分由承担主体自筹解决。本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包括:果园水、电、路、渠、技、喷淋设施、水肥一体化设施、病虫害监测防治设备、田头冷库等基础设施建设。

  由于年度财政预算申请时间安排问题,上述项目配套资金可于2024年度落实;同时,鼓励有条件的镇街(园区)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提高补助资金和建设标准。

  三、加强宣传,主动服务

  各镇街(园区)要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加大政策的宣传和引导,强化技术指导培训服务。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将申报内容、主体、条件、标准、联系方式等申报信息在当地予以公开。

  (一)项目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主体提供如下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向镇街(园区)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报:

  1、《东莞市荔枝高接换种改造项目申报表》或《东莞市荔枝低效果园改造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2-3,可同时申报)。

  2、法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土地流转或承包合同(剩余租期不低于3年,其中属于开荒地、自留地等性质的,须提供《土地权属承诺函》或村务公布栏对相关经营权公示的材料等可以证明该荔枝园土地权属的材料)、其他资料(如获奖情况)等复印件。

  3、荔枝园现状图片等。(以上材料一并提供电子文档)

  (二)项目初审。镇街(园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申报主体提供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进行初审,并组织人员现场勘察,出具初审审查意见后,汇总申报对象材料,填写《2023年东莞市荔枝高接换种和低效果园改造项目(第一批)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4)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三)项目审核。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各镇街(园区)上报的项目进行现场审核,组织评审,主要是对项目建设基础条件、建设方案、实施内容和预期效益等情况进行评审,出具审核意见,确定拟补助项目及名单,下达项目建设计划。

  (四)项目实施。各申报主体按照立项计划和改造要求组织项目实施。镇街(园区)农业农村部门加强项目实施指导和监督,确保项目任务、技术措施和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五)项目验收。项目实施改造后,申报主体向镇街(园区)农业农村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镇街(园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初步验收,出具初步验收意见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验收小组,对各项目进行验收。验收材料包括项目改造情况报告、建设档案、发票、改造前中后对比照片等。

  (六)资金拨付。项目验收结束后,市农业农村局将补助名单在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无异议后,经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按程序将补助资金拨付至项目申报镇街(园区)财政,由镇街(园区)财政拨付资金至项目申报单位。

  荔枝高接换种、低效果园改造项目申报、实施时间截至2023年底,项目申报全年开放,其中2023年第一批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月24日。请各镇街(园区)于2月24日前将相关资料连同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4)报送至我局种植业管理科。


  附件:1. 东莞市荔枝高接换种和低效果园改造任务表

              2. 东莞市荔枝高接换种改造项目申报表

              3. 东莞市荔枝低效果园改造项目申报表

              4. 2023年东莞市荔枝高接换种和低效果园改造项目(第一批)申报汇总表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30日



附件:

1.附件1:东莞市荔枝高接换种和低效果园改造任务表.xls

2.附件2:东莞市荔枝高接换种改造项目申报表.doc

3.附件3:东莞市荔枝低效果园改造项目申报表.doc

4.附件4:2023年东莞市荔枝高接换种和低效果园改造项目(第一批)申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