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市农业技术推广管理办公室、东莞植物园: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丝苗米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方案及2020、2021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方案的函》(粤农农函〔2022〕840号)、《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三、四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2〕80号)和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三、四批)的通知》(粤财农〔2022〕129号)等文件要求,2022年度安排我市广东岭南荔枝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的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共1450万元,其中,安排我市3个实施主体(事业单位)合计988万元,分别为东莞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322.8万元、市农业技术推广管理办公室525.2万元、东莞植物园140万元。现将该3笔专项资金会市财政局调剂至各相关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调剂资金专项用于补助上述3个事业单位开展2022年荔枝产业集群项目建设(资金安排和项目内容详见附表)。
二、上述3个事业单位要加强对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广东岭南荔枝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的规范管理,要严格按照批复项目内容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三、上述3个事业单位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同时要持续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顺利完成验收工作,并将资金使用情况等验收材料上报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
四、本次调剂专项资金列入2022年度“农业生产发展(2130122)”预算一般支出科目。
附件:广东岭南荔枝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安排表(事业单位)
附件
广东岭南荔枝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安排表(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