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镇街农林水务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丝苗米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方案及2020、2021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方案的函》(粤农农函〔2022〕840号)、《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三、四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2〕80号)和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三、四批)的通知》(粤财农〔2022〕129号)等文件要求,2022年度安排我市广东岭南荔枝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的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共1450万元,其中,安排我市2家农业企业合计462万元,分别为大朗镇的东莞市问道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262万元,樟木头镇的东莞市壹浩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00万元。现将该两笔专项资金下达各相关镇,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专项用于补助上述2家农业企业开展2022年荔枝产业集群项目建设(资金安排和项目内容详见附表)。
二、有关镇街要加强对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广东岭南荔枝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的规范管理。资金使用单位(企业)要严格按照批复项目内容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三、有关镇街农林水务局要会同财政分局加强对相关企业使用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同时要持续推进地方整合及自筹资金项目建设,确保项目顺利完成验收工作,并将企业的资金使用情况等验收材料上报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
四、本次下拨专项资金列入2022年度“农业生产发展(2130122)”预算一般支出科目。
附件:广东岭南荔枝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安排表
附件
广东岭南荔枝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