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镇街农林水务局:
根据《东莞市休闲观光农业示范点评选及奖励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对企石镇我的农场、横沥镇鲜峰农场2个项目获评第八批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奖励40万元,对东莞市圣茵农业有限公司、茶山镇上元稻田公园、东莞市盛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3个项目获评2021年市级休闲观光农业示范点奖励30万元,合计奖励70万元。现将奖励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专项用于休闲观光农业示范点奖励,主要用于基础设施的完善及维护等。
二、请农林水务局会同财政分局,尽快将休闲观光农业示范点奖励资金拨至奖励单位或企业,确保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
三、本次下达资金列入2022年度“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科目。
附件
2022年度休闲观光农业示范点奖励资金安排表